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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房天下2017楼市年终总结①:政策篇

房天下 刘瑞  2017-12-12 17:37

[摘要] 在2017年,政策主要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地方继续因城施策,控房价防泡沫与去库存并行。热点城市政策频频加码,周边三四线城市也同步联动调控,传统限购限贷政策不断升级,创新性的限售政策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房地产供需两端信贷资金逐步收紧,年初以来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相对来说,在2017年,政策主要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地方继续因城施策,控房价防泡沫与去库存并行。热点城市政策频频加码,周边三四线城市也同步联动调控,传统限购限贷政策不断升级,创新性的限售政策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房地产供需两端信贷资金逐步收紧,年初以来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在长效机制构建方面,中央出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进住房制度逐步完善。上半年近40个城市出台了不同程度的限购政策,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现象越发突显,阜阳在也根据实际情况,公积金等政策相继出台;下半年十九大的召开,房地产市场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开展了一系列政策调控。

众所 楼市政策往往是地方楼市走向的指向标,我们忘了准得“迷路”。所以在踏上18年的新征程之前,跟着小编一起来复习一下17年楼市的性政策和阜阳的政策吧。

一、 2017年房产政策汇总

一月

(1)、1月1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1月11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引发市场热议。在中央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后,各地调控政策陆续出台,曾经被认为是降低房价“利器”的房地产税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

国务院《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引起人民的关注与热议。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地产税何时开征牵动着人们紧张的神经。

现在房地产市场分化非常明显:一线城市和少数二线城市房价一路疯涨,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多年低迷,空置的又很多。如果征收房产税,对于三四线城市来说,是雪上加霜,需求减少,供给增加,大量的空置房更加卖不出去了。而对于一线城市,由于刚性需求,需求紧俏,征收房产税反而可能减少供给,推高房价。

另外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很多,长期来说是人口、城市化率和经济发达程度,短期来说是利率、货币量、税收政策。所以长期来看,要想真正稳住房价,归根到底还是依靠城市经济结构的改革,依靠技术进步和优化经济结构来推动经济增长,而不是孤注一掷的依靠房地产行业来带动传统的产业链,这样只会导致经济结构更加畸形、供给侧结构型改革更加难以推行。笔者认为这就是住建部长讲话的深度内涵,即房地产市场需要稳定健康的发展,承受不了全要素生产力的太高期许,否则可能导致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2)、1月24日 政策利率6年内首次上调 再度抑制房地产泡沫  重点词:加息

1月24日,央行网站与微博同时发布消息,对22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共2455亿元,其中6个月1385亿元、1年期107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95%、3.1%,较上期上升10BP。

央行这一动作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加息”。在传统认识中,一般来说上调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才是“加息”,而上调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也被解读为“加息”是因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传统加息作用越来越小,各个银行都有相应浮动利率的权利。因此,央行未来会通过调控“再贷款”的利率,来影响市场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MLF操作历史上的首次上调利率,也是央行近6年以来政策利率的首次上调,也表明央行发出加息信号,货币政策拐点已经来临。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 认为,迟来的货币市场“加息”,货币政策拐点明确,表明央行的货币政策从宽松周期到收紧周期,从隐性逐渐走向显性。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趋紧后,我国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控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46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录得环比上涨,较11月份的55个继续减少。4个城市的价格指数较上月基本持平,20个城市则环比下跌。

其中,住宅销售价格涨幅大的四个城市依次为:三亚(1.2%)、重庆(1.1%)、扬州(0.9%)、和韶关(0.9%)。而价格环比下跌为明显的六个城市依次为:深圳(-0.4%)、南昌(-0.4%)、丹东(-0.4%)、福州(-0.4%)、武汉(-0.3%)和济南(-0.3%)。而在一线城市中,广州成为一线城市中一个房价上涨的城市,环比涨幅为0.7%.

三月

(1)、3月17日 北京出台限购政策    重点词:限购

3月17日北京出台的限购政策,按下了楼市调控的开关。此后的三天内,已有6座城市先后出台房产新政,新一轮的楼市调控风暴已经开启。

3月17日,北京出台了堪称历史严的限购政策,一是恢复到了2014年930新政以前的认房又认贷;二是二套房60%、80%首付比例迄今;三是长贷款年限缩短到了25年。企业购买需满3年才能再次交易则是堵漏之举。

3天6城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热点城市管控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的几个,石家庄、郑州、广州调控的雷也劈了下来,没给市场一点心理缓冲的时间。

调控大戏由此拉开序幕。接下来的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表示,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9日,保定又加入了限购大军行列,外地人在主城区限购一套住房,本地人限购三套。

楼市调控的背后,是这些城市房价近期都处在上行通道。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月份的房价数据,石家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广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9%,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7%;郑州虽然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3%,但是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6%;长沙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8%,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1.2%。

今年两会把“继续抑制热点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补充进去,有很大的影响意义。从眼下各地接二连三出台新政看,两会后房地产市场的管控会进一步加强。

“从实际情况看,近期部分需求外溢的现象很明显,导致一些中小城市房价也开始升温。对于‘热点城市’的定义正不断宽泛化,只要是房价过热,那么就要认定为热点城市,相关的政策出台也是非常有大概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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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调控密集出台

3月17日北京:认房认贷,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60%,非普通自住房首付80%;贷款期限降至25年;企业购买的住房需3年以上才能交易。

石家庄:外地人限购一套房,须提供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公积金贷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60%,第三套及以上不予办理公积金贷。

广州: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5年连续缴纳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

郑州:进一步加强对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时提交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审核。

3月18日长沙: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3月19日保定:外地人在主城区限购一套住房,本地人限购三套住房。二套认房认贷,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60%。

限售:

在统计局发布4月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后的个周末,长沙、无锡、嘉兴、保定等地连发调控新政,房地产收紧政策再度升级。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继续收紧限购等方面内容外,三地均采取“限售”措施,保定出让一地块要求“限售”期更是高达10年。而据相关机构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0个城市开启“限售”。

长沙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住房。

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无锡方面,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同时,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

嘉兴方面,嘉兴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土地首次出现“限售”政策。保定5月15日发布今年第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显示,2017-030号地块,首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低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

“限售”的根本是楼市“去杠杆”,因交易周期大幅延长,高杠杆资金成本进入难,因此,促使购房者必须要以自用为目的配置资金。限售未来预计将快速向三四线蔓延,后续可能会超过50个城市执行限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0个城市开启“限售”:成都、厦门、福州、青岛、杭州、广州、珠海、惠州、扬州、常州、长乐、闽侯、徐水、启东、白沟、三亚、琼海、海口、东莞、西安、济南、郑州、高碑店、芜湖、开封、南京、无锡、长沙、嘉兴、承德、保定、北京(保定、北京等均为有部分限制)。

(2)、3月26日 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重点词:商改住,限购

多地新政连发 全面围堵投机购房

3月26日 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同日,广东省中山市也出台了住房限购政策。在北京“3·17”楼市新政实施后,新一轮楼市政策收紧开启。从限购到限贷,从遏制“假离婚”到遏制炒房、商办用房,多地接连出台新政,全面围堵投机性购房,倒逼住房真正回归居住属性。

此前一周,北京在“认房又认贷”后,又加大了对“假离婚”购房的限制和房炒房的不确定性。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指出,离婚一年内的购房者,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房本三个月内不得抵押。同时,严格执行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

此外,针对房问题,北京市教委3月25日深夜出台新规称,今年幼升小将继续扩大多校划片,并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具体的学校学位,这意味着房的“一对一”入学不确定性增加。同时,除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所有市属学校未经北京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小编认为近期出台的政策均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意味着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大幅度降低。但由于市场预期仍未有较大幅度改观,后续或有更多地方加码调控。其中,北京的限制“假离婚”、厦门的限制“投机买房”等措施可能扩围至更多热点城市。

3月 26 日 北京商住产品限购的具体公告:

北京“商改住”限购!个人不能买

传闻已久的商改住产品限购终于大棒落下,3月 26 日晚,权威公众号《京房字》发布了北京商住产品限购的具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 ( 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 ) 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 500 平米 ;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 ( 含在售 ) 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链接:"商改住 "的前世今生

早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深圳一批开发商将搁置了数年的烂尾楼重新包装,变成 "商务公寓 "或者 "酒店式公寓 "销售。随后,这种方式传到了北京,让开发商尝到迅速回款的甜头。2000 年之后,一些烂尾项目,或者以商业、酒店、办公为名立项的项目,通过分割产权,以 "酒店式公寓 "或者 "公寓式酒店 "为名,将 "类住宅 "作为卖点,改变使用属性的形式,拉动销售。

出于成本问题,酒店式公寓和公寓式酒店的价格,一度高过普通住宅售价,或与住宅价格持平。为了拉动销售,大约自 2003 年起,一部分开发商打出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风险或者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

由于开发商在操作过程中留下多处隐患,2007 年,市住建委针对这些项目发出风险提示,通过多种途径提醒购房人,这种销售方式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或者变相售后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且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的规定,应谨慎投资。

同时,因为在审批和后续验收环节把关不严,至今为止,仍有大量开发商将地块配建的商业、办公改为类住宅产品销售。这种产品的主要受众为大量没有购房资格、为了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非京籍人员,以及投资客。

5月

(1)、5月1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再出“用地扶贫”新政策,为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力度,今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5月1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定贫困县扩展到省定贫困县,这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使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

通知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各地要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和节余指标流转的监管,规范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同时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实际,搭建平台,牵线搭桥,为贫困地区节余指标流转创造条件;在编制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时,应实行增量和存量用地统筹联动,适当减少节余指标流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安排,经营性用地尽量要求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以提高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在执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内流转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等因素,做好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等的衔接。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把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流转使用工作情况作为督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动态跟踪复垦还耕、地籍调查变更、信息备案及上图入库等情况,督促各地用好用足政策,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5月8日 国土资源部发布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国土部:供地数量与房价 并无必然关系

5月8日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提出,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针对当前一二线热点城市地价、房价过热的现象,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指出,供地数量与住房价格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他说,房价上涨缘于多个环节的综合因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住房供应体系。“房价过热的城市,往往是大量投资性需求尚未得到合理抑制,干扰了市场。”

“据了解,范围内的土地和住房供应基本能够满足人们对居住空间的需求。”庄少勤进一步指出,在投资性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抑制的前提下,单纯增加土地供给并不能直接平抑住房价格。

地方政府每年将土地供应计划上报国土部,国土部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土地供应实际情况审批次年的用地指标。地方上出现用地指标过剩或者不足的情况,都要向国土部上报。他举例说,如果某城市上年度指标出现剩余,该城市在次年度并不能直接使用这些“剩余指标”,而需要先行向国土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能使用。

据介绍,2017年土地利用计划已下达,与去年相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略有下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指出,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及各地的库存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对指标进行了相应压减或者增加。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105个主要监测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加,供地结构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方面,住宅用地供应量占比、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占比均明显提升,达到近两年值。”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说。

具体来看,一二线城市住宅用地供应量同比增加明显,一线城市增幅超过50%,三线城市微幅下降。赵松表示,“从20个热点城市的土地供应来看,住宅用地供应同比也出现大幅上涨,涨幅超过30%。总体而言,住宅用地供应数量与结构的变化符合分类调控的指导思路”。

此前,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出台的调控政策规定,各地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3)、5月2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点词:住房公积金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八项新服务措施出台,5月2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八项新措施,为中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提供配套服务。

通知称,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建设。资金中心积极为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一性和缴存连续性,保障其享受与在京单位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等打造智慧住房公积金,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

7月

(1)、7月1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重点词: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联通 保障异地劳动者权益,多年以来,我国在房地产调控中十分注重发挥公积金作用,但由于大量异地打工者的公积金沉睡在账户上无法动用,造成了公积金闲置。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其目的是为了向企业职工提供购房帮助,由于企业要为职工缴纳部分公积金,因此,它事实上也扮演了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的功能。由于当时条件限制,公积金的实行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的属地分散管理,不能跨城市融通。

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长期未实行联通,一些异地劳动者虽然也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当他们回到原籍或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时,却无法将已缴纳的公积金跟随其转移,更谈不上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有的地方虽可提取,却只能手工操作,职工需要在两个城市往返多次才能完成,更多情况是只能任其滞留在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账户上,甚至在退休后也无法按规定及时取出。

这种情况主要源自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地方本位主义思想。住房公积金虽属缴纳者的财产,管理部门只是代管,但在这个过程中,管理中心却难免产生利益诉求,比如,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存在银行收取定期利息,而支付给公积金缴纳者的却是活期利息,明显侵犯了公积金主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产生了腐败行为。如此格局之下,很多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以种种借口给公积金转移支付制造障碍,这也导致了公积金未能在改善职工住房上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多年以来,我国在房地产调控中十分注重发挥公积金作用,但由于大量异地打工者的公积金沉睡在账户上无法动用,造成了公积金闲置。据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超过10万亿元,缴存余额也有4.5万亿多元,但当年因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仅为2.2亿元,不到全年商品房销售额的1/4。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大量异地劳动者虽然已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框架,但并没有强烈获得感,对缴纳公积金也无积极性,有的职工甚至要求单位将代缴部分资金直接发放给其本人。

此次住建部限期建立起住房公积金联网制度后,意义莫过于使异地劳动者平等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福利,能够自由支配公积金,他们在住房公积金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特别是户籍制度的深入改革,异地就业成为常态,如果这部分异地就业者不能平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制度福利,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难以保障。

当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实现后,它对我国的住房消费市场也会产生一定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更多体现在三四线城市上。我国三四线城市是劳动力流出的高频地区,但是鉴于目前沿海地区城市房价普遍很高,他们要在就业城市购房仍然困难。不过,随着公积金自由转移的实现,他们回到房价相对较低的原籍地购房,财务压力或可减轻许多。这对我国三四线城市的商品房去库存和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也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2)、7月7号,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        重点词:特色小镇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对推进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保持和彰显小镇特色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特色小镇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的问题。各地要坚持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

(一)顺应地形地貌。小镇规划要与地形地貌有机结合,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

(二)保持现状肌理。尊重小镇现有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下细致功夫解决老街区功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风貌特色缺乏问题。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

(三)延续传统风貌。统筹小镇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新建区域应延续老街区的肌理和文脉特征,形成有机的整体。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材质等应传承传统风貌,雕塑、小品等构筑物应体现传统文化。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

二、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

(一)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坊住区。应以开放式街坊住区为主,尺度宜为100—150米,延续小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

(二)营造宜人街巷空间。保持和修复传统街区的街巷空间,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宽比宜为1:1至2:1,绿地以建设贴近生活、贴近工作的街头绿地为主,充分营造小镇居民易于交往的空间。严禁建设不便民、造价高、图形象的宽马路、大广场、大公园。

(三)适宜的建筑高度和体量。新建住宅应为低层、多层,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三、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小镇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及时修缮历史建筑。不要拆除老房子、砍伐老树以及破坏具有历史印记的地物。

(二)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建设一批生产、传承和展示场所,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和工匠,避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低俗化、过度商业化。

(三)体现文化与内涵。保护与传承本地传统文化,培育独特文化标识和小镇精神,增加文化自信,避免盲目崇洋媚外,严禁乱起洋名。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检查。我部已将是否保持和体现特色作为特色小镇重要认定标准,将定期对已认定特色小镇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3)、7月20日,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重点词:租赁

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知》指出,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与此同时,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此,此次《通知》明确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在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之外,还进一步对政策做出了细化的要求。

土地政策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租赁企业回款慢等特点,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等。

运营政策方面,针对住房租赁企业长期以来经营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知》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住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公安部门要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据悉,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8月

8月16 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重点词:打击炒房者

炒房者是在房地产市场上进行炒房投资,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商品房价格产生影响的各地购房者组成的团队的一种投资行为。

可以说房价的一路上涨“炒房者”们也算居功至伟,以四线城市阜阳为例:2016年7月份阜阳市网签备案均价还在6000元/㎡上下,此后便不断上涨,截止目前为止万元楼盘已不在少数。何以让一个四线城市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房价悬浮如此之大呢,可想而知其中不乏“炒房者”们的暗箱操作!

由此各大城市频出调控政策,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超过60个城市或县区发布各类调整措施160余次,从各方面进行调控,如此大的力度可见政府想要稳定房价的,让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近日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更是给“炒房者”们的致命一击!

该通知总共有五条,核心内容如下:

一、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申请人使用临时身份证,公证员未到公安部门核实的,不得受理公证申请。

二、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融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三、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

四、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其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不得办理名为委托实为担保,或者可能存在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五、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规而轻实体内容审查。

编者解读:

这份“五不准”的文件里,其中,影响的当属“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以及“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

这些规定,这意味着无论买房卖房,如果需要委托代理,交易时间都将延长,楼市上房屋的整体周转时间也将加长。可以说,司法部“五不准”是从另一个角度,践行了“房住不炒”的要求。

9月

9月15日  上海市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重点词:租购同权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发布,明确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对于上海市常住人口中的住房承租人,可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上海市将始终坚持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健全住房租赁制度,加大租赁权益保护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建设供应,满足多层次的住房租赁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北京住建委:9月20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重点词: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北京市住建委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征求专家、媒体意见,并于8月3日在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一是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我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二是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我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完善。

三是关于东城、西城等区房源。对此,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四是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10月

10月31日,北京市率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重点词:租售同权

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房地产新政终于落地,房地产市场离租售同权又近了一步。在国家构建房产租赁市场改革的推动下,相信其他地方类似的政策会夜间很快出台。房屋租赁市场中由过去房东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将不在出现。

在外漂泊的人,谁没有过租房的经历?个中的酸甜苦辣一言难尽。房东随意涨房租的强势,租客的弱势和无助似乎无法改变,毕竟房子是人家的。不掏钱就搬走,这句话浓缩了多少辛酸泪!

激活房地产租赁市场,引导庞大的闲置房产进入租赁市场,客观上保护了租房人的权益,遏制不良房东的强势冲动,同时也可以打击偷逃租金、破坏房产的租房人。这就是住房新政出台的目的。

在租房过程中,城市里的房东有房在手,在选择租房人、确定房价方面有优先决定权;租客则只能在是与否之间选择,偶有协商,也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当被动和无奈,特别是热点地段和热点房源。

房地产市场已发展数十年,修建的房子估计是个天文数字。大量的房子与其放在那里损耗、折旧,不如将其盘活,使之走向市场,对遏制疯狂的房地产市场将有积极的作用。

政府出于管理的需要,民间看到了租房市场这一巨大的商机,于是,双方一拍即合,租房市场再次引发关注。特别是有的地方,不差钱的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的介入,将使房产租赁市场重新洗牌。

此次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涉足房产租赁市场,除了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外,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一次尝试,是本次房产租赁市场改革的亮点,对租房人来说是一大福音,以后租房将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房源将会更多,信息将会更灵。有的地方规定,租房人将拥有和房东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房东再也不能随意涨价或退租,其强势地位将得到遏制。租客同样也不能任性。

当然,诚信租房,除了让市场更加规范、更加便捷外,也是一把双刃剑,对租赁双方都同样有约朿力。一旦失信,租房人以后不但难以租到好房子,还要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今后购房、办理金融业务等都会受到影响;房东失信,也会对其市场准入、办理贷款等方面造成影响。

以信用为基础构建房产租赁市场,令人耳目一新,也充满期待。

终于,租客们可以直起腰杆对无良房东说:“滚一边去, 你一个人说了不算。”

11月

(1)、11月1 日 太原《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出台

 重点词:住房租赁市场

财政鼓励新建租赁住房

《意见》规定,为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发改委等部门在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时,会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同时,制定出台相关补贴奖励政策,积极支持企业投资新建租赁住房建设。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防水功能、排污功能完好有效。商业用房和现有住房改作租赁住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各有关部门将会加快办理。

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将享受优惠政策

《意见》中,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政府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5%的征收率减为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有关费用扣除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对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

(2)、11月13日—19日 7天9城深化租赁新规 

重点词:租赁新规

(11月13日—19日)为例,仅7天时间就有9个城市再度升级有关租赁的政策。如浙江省确定将温州市、绍兴市、嘉善县、义乌市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加快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武汉市出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政策内容共50条;成都市印发《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郑州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深圳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65%。

业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十九大报告可以看出,后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思路将以“房住不炒”为战略定位、以“租购并举”为战略路径、以“住有所居为战略目标。整体来看,发展租房租赁市场绝不是短期策略,而应该是长期策略。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6年11月份北京推出自持地块后,今年以来一大批租赁性质用地供应正在飞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成都等城市共计成交自持和租赁用地超过100宗,可提供约400万平方米的租赁面积。

12月

12月 楼市调控不停歇 多地发布公积金新政

重点词:公积金新政

业内认为,虽然我国租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落后,但预计今后在法律、体制机制以及政策上不断创新,其中包括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

太原:贷款买房可“部分商转公”

12月1日,太原新增“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即“部分商转公”。只要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约完成,即可办理该业务。“部分商转公”是指在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部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客户可以申请办理“部分商转公”业务。

宣城市调整公积金规定离婚一年内买房不能用公积金

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对宣城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的政策将从2017年12月4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

二、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三、不再受理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四、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海南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新模式:利率竞价选择银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9日称,该省将采取利率竞价方式,结合综合考核评分情况,在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范围内择优选择资金定期存放银行。

新近出台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资金存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介绍,资金范围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确保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等日常业务资金需求后的剩余资金。资金存放管理遵守依法合规、运行安全、科学评估、兼顾效益的原则。

海南11月28日起停止受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由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已废止,装修提取取消。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从11月28日开始停止受理,随后省公积金管理局会下文 强调。

广东加强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要求,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资金净流量预警指标,及时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供需发展趋势预判,以市为单位实施预警。同时,实施预警分级管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85%设为预警临界点,按照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个预警等级:一级预警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5%至90%之间,资金净流量连续三个月为负数;二级预警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至95%之间,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三级预警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5%以上,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当个人住房贷款率、资金净流量两个预警指标同时满足条件,即触发相应预警等级。

11月2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执行新规定

为适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就业流动的需求,新规提出职工在天津市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一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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