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阜阳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9月14日 至 2016年10月20日 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商住)用地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阜阳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9月14日 至 2016年10月20日 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商住)用地使用权。现将成交情况公示如下:
( 1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 2 )该宗地系拆迁安置房用地,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整体安置,不对外销售。
( 3 )依据市规划局阜规函( 2016 ) 276 号文件,建筑限高 45 米,沿淮河路不得设置出入口,沿淮河路居住建筑外立面宜公建化处理,沿淮河路不得设置小型商业设施(商业设施带),其他按市规划局阜规函( 2016 ) 276 号文件执行。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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